1. 國際標準書號適用於下列各類型出版品

  • 印刷的圖書和小冊子;
  • 盲文(點字)出版品;
  • 出版者無意定期更新或無限期延續的出版品;
  • 地圖;
  • 教學或學習用影片、錄像和幻燈片;
  • 磁帶和 CD 或 DVD 形式的圖書(有聲圖書);
  • 電子出版物(如機讀磁帶、磁盤、光盤、互聯網出版物(下載版或在線版);
  • 印刷出版物的電子版;
  • 縮微出版物;
  • 教育或教學軟件;
  • 混合媒體出版物(主要以文字材料組成)。

2. 國際標準書號不適用於下列各類型出版品

  • 連續出版品(如:報紙、雜誌、年報、年刊、活動報告、工作報告、工作計劃等);
  • 暫時性印刷品(如:日曆、日誌、月曆、年曆、廣告、海報、散頁、單張樂譜、戲劇和音樂會節目表等類似產品);
  • 以宣傳為主的印刷品(如:商品目錄、價目表、新書簡介等);
  • 無書名頁和正文的美術印刷品和美術折頁印張;
  • 錄音製品(如:樂譜、非教育性的錄音帶、唱片及影碟);
  • 用於教學或者學習目的以外的軟件;
  • 個人文件(例如電子簡歷和人物介紹);
  • 賀卡;
  • 電子公告板;
  • 電子郵件或者其他電子函件;
  • 遊戲。

3. 書號的確認與失效

澳門國際標準書號中心發出的ISBN書號申請回覆單內的臨時書號,有效期為3個月,出版者需要在有效期前,將印有書號的圖書樣本2冊(電子出版請存放在光碟內,提交兩份光碟),送繳至文化局公共圖書館管理廳澳門國際標準書號中心(地址:崗頂前地3號何東圖書館新大樓2樓)予以正式確定,書號才會正式生效。倘出版者在上述書號確認期限內未能辦理書號確認手續,期間亦沒書面通知書號中心有關出版之情況,且未有辦理延期出版或取消出版手續者,該臨時書號將會於有效期屆滿超過3個月(合共6個月)之後失效,並暫停受理新配號的申請而不作另行通知,直至補辦有關手續或送繳相關圖書後,才恢復書號申請的資格。未經重新批准,出版者不得使用已失效的書號,如有發現,出版者帳戶隨時會被終止。

 

4. 圖書資料的修改、延遲或取消出版

獲配號的圖書,書內資料若有任何更改(包括申請表格內各項資料)、圖書延遲出版(指版權頁上之出版年月)或取消出版,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澳門國際標準書號中心(“ISBN -更改圖書出版資料申請表”、“ISBN -要求延長書號有效期申請表”及“ISBN - 取消出版ISBN圖書申請表”可於本中心索取或網頁下載),並提交已修正的版權頁及/或書名頁及/或相關資料副本各一份,以便本中心更新有關資料。若是取消出版,通過紙本申請手續者須退回所配發的書號及由澳門國際標準書號中心所發出之證明文件正本,否則,日後有關書號的申請將被終止。

 

5. 出版者資料之變更

若出版機構遷往境內其他地方辦公,更換負責人或其他聯絡資料等,必須以書面形式(“出版者資料變更申請表” 可於本中心索取或網頁下載)通知澳門國際標準書號中心,並一併提交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已更新之“商業登記證明書”(指商業機構)或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社團修改章程”(指非牟利團體)副本一份,否則,將會暫停新書號的申請,直至出版機構補交所需的文件,才可恢復書號申請的資格。

 

6. 書號的印刷位置和格式

按澳門國際標準書號(ISBN)中心規定,紙本圖書的書號應印刷在下列位置:

  1. 版權頁下方(如圖)
    澳門特區統一使用附有“-”的格式,以清楚分辨各組字段,方便查檢、統計和管理。出版機構在印刷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是:“ISBN”及“-”符號絶不可缺,字母與數字間需留一空格,而不是“:”符號,ISBN的結構是沒有中文字樣的。常見的錯誤有:

例一:  國際書號:978-99937-0-014-02(錯誤)                       ISBN 978-99937-0-014-2(正確)

糾錯一:“國際書號”應以英文字母“ISBN”取代

糾錯二:“:”符號以一空格取代

糾錯三: 校檢號字段中只需一位數,“2”取代 “02”

例二:  國際統一書號 ISBN978-99937-0-014-2(錯誤)             ISBN 978-99937-0-014-2(正確)

糾錯一: 删除中文字樣“國際統一書號”

糾錯二: 字母 “N” 與數字 “9” 之間需預留一空格

例三:  書號 ISBN 978-99937-0-014-2(錯誤)                         ISBN 978-99937-0-014-2(正確)

糾錯一:删除中文字樣“書號”

例四:  ISBN 978-999370014-2(錯誤)                                   ISBN 978-99937-0-014-2(正確)

糾錯一:缺少了二組“-”符號

例五:  ISBN(國際書名號碼)978-99937-0-014-2(錯誤)       ISBN 978-99937-0-014-2(正確)

糾錯一:删除中文字樣“(國際書名號碼)”

  1. 封底下方(近書脊位置)
    若需同時印上物品條碼,書號應印於條碼上方(如圖)。出版者使用電腦軟件重新編印條碼,所有字符及格式必須與書號中心發出的式樣完全相同,否則,出版者必須作出更正,待完全乎合書號格式的規定,才獲批准配發往後所申請的書號,敬請留意。

電子出版物:

一般ISBN也必須出現在電子書的版權頁內,如沒有版權頁,也可在標題頁、首頁(光碟、網上出版物)、屏幕顯示的標題頁等載有版權說明功能的頁面。若電子出版物儲存在數字載體內出版(例如光碟、U盤等),ISBN條碼應顯示在該載體上張貼的任何標籤上;若無法在載體或標籤上顯示書號,則可在出版物載體的永久包裝(例如盒、封套或外框)的背面底部位置顯示。

對於教育或教學類電影、影片和幻燈片,書號必須出現在片頭字幕中。


ISBN及相關條碼的印刷位置(範例)

此外,根據國際標準書號中心的規定,同一本圖書以不同形式出版( 如不同語種、不同版本、不同裝訂方式、紙本及電子版本等 )均需分別申請配號。以下是建議在多版本ISBN及相關條碼的印刷時之位置和樣式:

 

多版本ISBN及相關條碼的印刷位置(平裝範例)

 

7. 條碼的印刷位置及顏色

  1. 印刷位置
    直排本 – 封底的左下方(近書脊位置)
    橫排本 – 封底的右下方(近書脊位置)

  2. 印刷顏色
    由於條碼掃瞄器所發出之光柱是紅色,條碼內的條紋和背景必須提供最佳之光暗對比配搭。條紋應採用黑、深藍、深綠或深啡色,但千萬不可採用紅色條紋。在背景方面,可採用白、黃、橙或紅色,絕不可使用深色。黑色條紋跟白色背景永遠是最佳之配搭。
    可被掃瞄之顏色對比:
    黑紋白底、藍紋白底、綠紋白底、深啡紋白底、 黑紋橙底、藍紋橙底、黑紋紅底、綠紋紅底、 藍紋黃底、深啡紋黃底
    不可被掃瞄之顏色對比:
    黃紋白底、橙紋白底、紅紋白底、淺啡紋白底、 黑紋藍底、藍紋藍底、黑紋綠底、黑紋金底、 黑紋深啡底、白紋黑底
    (摘自澳門物品編碼協會出版之《如何設計及印製條碼》指引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