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标准书号适用于下列各类型出版品

  • 印刷的图书和小册子;
  • 盲文(点字)出版品;
  • 出版者无意定期更新或无限期延续的出版品;
  • 地图;
  • 教学或学习用影片、录像和幻灯片;
  • 磁带和 CD 或 DVD 形式的图书(有声图书);
  • 电子出版物(如机读磁带、磁盘、光盘、互联网出版物(下载版或在线版);
  • 印刷出版物的电子版;
  • 缩微出版物;
  • 教育或教学软件;
  • 混合媒体出版物(主要以文字材料组成)。

2. 国际标准书号不适用于下列各类型出版品

  • 连续出版品(如:报纸、杂志、年报、年刊、活动报告、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等);
  • 暂时性印刷品(如:日历、日志、月历、年历、广告、海报、散页、单张乐谱、戏剧和音乐会节目表等类似产品);
  • 以宣传为主的印刷品(如:商品目录、价目表、新书简介等);
  • 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和美术折页印张;
  • 录音制品(如:乐谱、非教育性的录音带、唱片及影碟);
  • 用于教学或者学习目的以外的软件;
  • 个人文件(例如电子简历和人物介绍);
  • 贺卡;
  • 电子公告板;
  • 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电子函件;
  • 游戏。

3. 书号的确认与失效

澳门国际标准书号中心发出的ISBN书号申请回复单内的临时书号,有效期为3个月,出版者需要在有效期前,将印有书号的图书样本2册,送缴至文化局公共图书馆管理厅澳门国际标准书号中心(地址:岗顶前地3号何东图书馆新大楼2楼)予以正式确定,书号才会正式生效。倘出版者在上述书号确认期限内未能办理书号确认手续,期间亦没书面通知书号中心有关出版之情况,且未有办理延期出版或取消出版手续者,该临时书号将会于有效期届满超过3个月(合共6个月)之后失效,并暂停受理新配号的申请而不作另行通知,直至补办有关手续或送缴相关图书后,才恢复书号申请的资格。未经重新批准,出版者不得使用已失效的书号,如有发现,出版者帐户随时会被终止。

 

4. 图书资料的修改、延迟或取消出版

获配号的图书,书内资料若有任何更改(包括申请表格内各项资料)、图书延迟出版(指版权页上之出版年月)或取消出版,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澳门国际标准书号中心(“ISBN -更改图书出版资料申请表”、“ISBN -要求延长书号有效期申请表”及“ISBN - 取消出版ISBN图书申请表”可于本中心索取或网页下载),并提交已修正的版权页及/或书名页及/或相关资料副本各一份,以便本中心更新有关资料。若是取消出版,通过纸本申请手续者须退回所配发的书号及由澳门国际标准书号中心所发出之证明文件正本,否则,日后有关书号的申请将被终止。

 

5. 出版者资料之变更

若出版机构迁往境内其他地方办公,更换负责人或其他联络资料等,必须以书面形式(“出版者资料变更申请表” 可于本中心索取或网页下载)通知澳门国际标准书号中心,并一并提交由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已更新之“商业登记证明书”(指商业机构)或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社团修改章程”(指非牟利团体)副本一份,否则,将会暂停新书号的申请,直至出版机构补交所需的文件,才可恢复书号申请的资格。

 

6. 书号的印刷位置和格式

按澳门国际标准书号(ISBN)中心规定,纸本图书的书号应印刷在下列位置:

版权页下方(如图)
澳门特区统一使用附有“-”的格式,以清楚分辨各组字段,方便查检、统计和管理。出版机构在印刷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ISBN”及“-”符号絶不可缺,字母与数字间需留一空格,而不是“:”符号,ISBN的结构是没有中文字样的。常见的错误有:

例一:  国际书号:978-99937-0-014-02(错误)                       ISBN 978-99937-0-014-2(正确)

纠错一:“国际书号”应以英文字母“ISBN”取代

纠错二:“:”符号以一空格取代

纠错三: 校检号字段中只需一位数,“2”取代 “02”

例二:  国际统一书号 ISBN978-99937-0-014-2(错误)             ISBN 978-99937-0-014-2(正确)

纠错一: 删除中文字样“国际统一书号”

纠错二: 字母 “N” 与数字 “9” 之间需预留一空格

例三:  书号 ISBN 978-99937-0-014-2(错误)                         ISBN 978-99937-0-014-2(正确)

纠错一:删除中文字样“书号”

例四:  ISBN 978-999370014-2(错误)                                   ISBN 978-99937-0-014-2(正确)

纠错一:缺少了二组“-”符号

例五:  ISBN(国际书名号码)978-99937-0-014-2(错误)       ISBN 978-99937-0-014-2(正确)

纠错一:删除中文字样“(国际书名号码)”

封底下方(近书脊位置)
若需同时印上物品条码,书号应印于条码上方(如图)。出版者使用电脑软件重新编印条码,所有字符及格式必须与书号中心发出的式样完全相同,否则,出版者必须作出更正,待完全乎合书号格式的规定,才获批准配发往后所申请的书号,敬请留意。

电子出版物:

一般ISBN也必须出现在电子书的版权页内,如没有版权页,也可在标题页、首页(光碟、网上出版物)、屏幕显示的标题页等载有版权说明功能的页面。若电子出版物储存在数字载体内出版(例如光碟、U盘等),ISBN条码应显示在该载体上张贴的任何标签上;若无法在载体或标签上显示书号,则可在出版物载体的永久包装(例如盒、封套或外框)的背面底部位置显示。

对于教育或教学类电影、影片和幻灯片,书号必须出现在片头字幕中。


ISBN及相关条码的印刷位置(范例)

此外,根据国际标准书号中心的规定,同一本图书以不同形式出版( 如不同语种、不同版本、不同装订方式、纸本及电子版本等)均需分别申请配号。以下是建议在多版本ISBN及相关条码的印刷时之位置和样式:

 

多版本ISBN及相关条码的印刷位置(平装范例)

 

7. 条码的印刷位置及颜色

  1. 印刷位置
    直排本 – 封底的左下方(近书脊位置)
    横排本 – 封底的右下方(近书脊位置)

  2. 印刷颜色
    由于条码扫瞄器所发出之光柱是红色,条码内的条纹和背景必须提供最佳之光暗对比配搭。条纹应采用黑、深蓝、深绿或深啡色,但千万不可采用红色条纹。在背景方面,可采用白、黄、橙或红色,绝不可使用深色。黑色条纹跟白色背景永远是最佳之配搭。
    可被扫瞄之颜色对比:
    黑纹白底、蓝纹白底、绿纹白底、深啡纹白底、 黑纹橙底、蓝纹橙底、黑纹红底、绿纹红底、 蓝纹黄底、深啡纹黄底
    不可被扫瞄之颜色对比:
    黄纹白底、橙纹白底、红纹白底、浅啡纹白底、 黑纹蓝底、蓝纹蓝底、黑纹绿底、黑纹金底、 黑纹深啡底、白纹黑底
    (摘自澳门物品编码协会出版之《如何设计及印制条码》指引单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