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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70年将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ISBN)审订为国际标准ISO-2108号,作为辨识所有非连续出版品,如图书或独立的出版品的一种国际标准代码。

国际标准书号是因应图书出版、管理需要,以便于国际间出版品的交流与统计所发展的一套国际统一编号制度。出版者可以通过国际标准书号清晰地辨认所有非连续出版品,因为一本图书按照ISBN取得的编号,将自始至终伴随着该出版品从编辑制作到出版发行的整个过程。一个ISBN只能有一份相应的出版品与之对应,即出版品的身份证,具有识别性与独立性,适用于电脑管理作业。

2005年6月,国际标准组织(ISO)发布第四版国际ISBN标准即ISO 2108:2005《资讯与文献——国际标准书号(ISBN)》,该标准规定国际标准书号由原来10码改为13码,整合于EAN全球商品码中,执行日期为200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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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脑科技的发展与应用, 图书出版及销售业已大量使用自动化管理作业,采用国际标准书号已是国际趋势,它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奠定了出版品迈向国际化、自动化的基础,有助于图书出版、发行、经销、统计与库存控制等管理作业。

世界各地的出版社、书商、经销商及图书馆可以通过ISBN号码,迅速并有效地识别某书借的版本及不同装订形式,不论原书以何种文字书写,都可利用ISBN以电话传真或线上订购,并借电脑处理作业,节省人力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故各国参加国际标准书号制度的出版机构一直持续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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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ISBN由十三个数字组成,分为五段,长短不一,段间以连字符号“-”相隔,依次为前缀号、 组号、出版者号、 书名号及校检号。

前缀号(商品类型码):书号沿用了国际货品编码协会(EAN International) 编配予书籍的前缀号「978」,目前所有书号首三个数字均为「978」。当以「978」为首的书号用完后,新书号的前缀号将为「979」。

组号(Group identifier):此号由国际标准书号总部根据ISO-2108规定分配给各国或各地区的书号中心,用以区别出版者的国别地区、语文或其他相关群体(组织) 。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号码为 "99937"及"99965"。

出版者号(Publisher identifier):用以识别书籍的出版者。

书名号(Title identifier):此号用以区别各种不同内容、不同版本、不同装订的图书,由书号中心编配。

校检号(Check digit):此号由单一的数字,能自动核对国际标准书号的正误。

例:

商品类型码 - 组号 - 出版者号 - 书名号 - 校检号

978 - 99937-0 -014- 2

条码的式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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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国际标准书号(ISBN)中心于2000年6月30日成立。负责国际标准书号(ISBN)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推展工作,协助本地区出版业者共同参与国际书号标准化的系统,是本地区统一申领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专责单位。

申请办法请详见:

ISBN申请办法

申请须知

填表指引

联络我们:

办 事 处
澳门国际标准书号中心
地 址
澳门岗顶前地3号何东图书馆新大楼2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 / 图文传真

(853) 8598 6600/(853) 8598 6660
(853) 2893 2511

email:isbn@icm.gov.mo

Web Site:http://isbn.library.gov.mo/<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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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国际标准书号(ISBN)中心对ISBN、ISSN及ISRC的申请者不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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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标准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图书亦不例外,一本印有ISBN的图书,有以下三方面的好处:

  1. 对出版界而言,除方便图书出版、发行、经销、统计、库存控制的作业及国际交流外,更有助图书的对外推广及宣传,加入ISBN系统的出版机构,可提升其国际地位及拓展海外市场,有ISBN并配以商品条码的图书,是世界各地的出版社、书商、经销商及图书馆选购图书优先考虑的对象。
  2. 对书商而言,便于自动化管理,备有ISBN的图书,能快捷、准确地统计清点库存图书的销售情况。
  3. 对图书馆而言,ISBN可简化采购、征集、编目、流通、馆际互借等方面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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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有ISBN的图书,可于重印或再版时申请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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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再版书,指的是新版内容有所更新或增补,所以必须重新申请ISBN。如果已有ISBN的书只是重新印刷,内容无任何变动,即使封面重新设计或价格有变也只要沿用旧号码,不必,也不能再申请新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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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 硕士及会议论文或任何未正式提交出版机构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告等,都不需要申请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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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的录音带、录影带附有文字说明的课本或小册子,都可以申请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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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书的正文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语种(如:中葡对照、中英对照、中葡英对照等),只需申请一个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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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只可由其中一个出版者或主要发行者申请ISBN,倘各出版者共同发行时,则由各出版者商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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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政府机构出版者号的配置标准,是以“局”为单位的(如:文化局辖下的公共图书馆管理厅、文博厅及澳门档案馆等部门,其出版者号,都会被配予文化局的出版者号“0”)。因此,申请机构在填写出版者名称全名栏项时,应参照下列方式:
例:出版机构为澳门中央图书馆,应填写:
文化局-公共图书馆管理厅
Instituto Cultural-Departamento de Gestão de Bibliotecas Públi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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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申请两个ISBN,印刷时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

  1.  两个ISBN同时印在两本不同装订的书上,但需加以注明    
    例如: ISBN 99937-0-001-0(平装) ISBN 99937-0-002-9(精装)
  2.  在平装书上印上平装的ISBN,精装书上印上精装的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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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多卷本套书是指同一书名,以上、下册或多册(如:第一、二、三……册)形式出版且内容相衔接的图书,按其销售方式,可选择下列两种方法申请:

  1. 以整套书为销售方式,建议只为整套书申请一个ISBN,在整套书版权页上书号之印刷形式是: ISBN 99937-0-012-6(一套:精装)
  2. 以分册为销售方式,建议为套书中各单册申请ISBN,书号印刷形式有两种:

第一种形式是在每本书上都印上全组号码:

ISBN 99937-0-013-4(第一册:精装)   ISBN 99937-0-014-2(第二册:精装)             ;    ISBN 99937-0-015-0(第三册:精装)

第二种形式是在各相关的书上印上单册号码:

ISBN 99937-0-014-2(第二册: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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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书号还可刊印于出版广告、出版目录、库存清单、国家书目、营业书目、普通书目或其他刊登书讯之处,能起推广宣传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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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已申请ISBN的图书必须在申请表所填写的拟定出版日期内出版,若因故不能出版,请通知澳门国际标准书号(ISBN)中心加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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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请ISBN后如需要更改书名、著者、版本、装订等资料时,应立即通知澳门国际标准书号(ISBN)中心,作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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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际商品条码(International Article Numbering)的应用在世界各地迅速发展,国际ISBN总部与国际商品编码协会(International Article Numbering Association)于1980年签订合约,加入国际商品条码(European Article Numbering,简称EAN,1981年虽改名International Article Numbering,但简称仍沿用“EAN”)系统,分别划出“978”、“977”作为图书及期刊的全球通用代码(详见附录五),因此,推行书刊标准化的国家或地区,绝大部份书刊都附有国际商品条码,ISBN配合条码制度的实施,有效加速图书馆的自动化管理及书刊的经营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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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国际标准书号(ISBN)中心为统一澳门特别行政区ISBN和ISSN 印刷形式及节省出版者将ISBN和ISSN转换成国际商品条码的时间,在配号及覆函的同时,已为出版者提供印在图书封底的ISBN或期刊封面的ISSN的国际商品条码式样原稿(如图),方便出版者于图书或期刊付印时一起送交印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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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页是指图书和类似图书的文献开首载有正书名的一页,通常还载有责任者名称、出版事项等书目讯息;版权页是记录图书和类似图书文献的出版情况的一页,按规定,图书的版权页应记录书名、责任者(编/着/译者等)、出版者、发行者、印刷者、版次、印次、印数(发行数量)、出版年月、定价等项目,有些图书还记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如:本使用指南的版权页)。版权页一般放 在书名页的背面,版权页可供读者了解文献的出版情况,也是文献编目的重要依据(见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