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 * 為必須填寫欄位
出 版 者 資 料
1. 出版者全名*(必須同時填寫中文及葡文或英文)
出版者如為政府部門,請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圖的名稱填寫;學校按教育暨青年局立案的名稱填寫;商業機構按商業登記的名稱填寫;民間組織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證署公告的名稱填寫;個人按澳門居民身份證明文件填寫。
2. 是否首次申請國際標準書號*
指1999年12月20日以後是否首次申請ISBN,是者在“是”前的方格內加“×”,如屬第二次及以後申請者,或需要更新出版者資料,可選擇“否”。
3. 已登記的出版者編號
已登記的出版者請填寫本中心發出的出版者編號。
4. 出版者歸類*
在申請者所屬的機構類型方格前加上“×”符號。
5. 地址*
按商業登記或公證署登記的地址填寫,必須同時填寫中文及葡文或英文。
6. 出版機構負責人姓名*
填寫申請機構的負責人姓名,如政府部門的局長、副局長、廳長或處長等;學校的校長、副校長或教務/訓導處主任;商業機構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民間組織(指非牟利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理事長或副理事長等;以個人名義申請者應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姓名填寫。
7. 職務*
填寫負責人的職稱,如局/副局/廳/處長、校/副校長、教務/訓導主任、社/副社長、會/副會/理事/副理事長等。
8.機構電話*
填寫出版機構的電話號碼,必須為澳門地區的電話號碼,不接受非澳門地區的電話號碼。
9.機構電郵*
填寫出版機構官方專用的電郵地址。
填寫出版機構的電郵地址,對於使用網上服務的出版者,該電郵會成為網上辦理申請程序中本中心聯絡申請者的主要途徑,如有變動請即時更新。同時,該電郵地址將會刊登於澳門國際標準書號中心的《澳門出版者數據庫》內。
10.機構網址
填寫出版機構的官方網址(如適用)。
11.機構傳真
填寫出版機構的官方傳真號碼,必須為澳門地區的傳真號碼,不接受非澳門地區的傳真號碼。
12. 聯絡人姓名*
填寫出版機構中負責或最了解圖書出版狀況的人員姓名,而不是負責印刷或不了解出版狀況的聯絡人姓名。
13. 手機號碼*
填寫出版機構中負責或最了解圖書出版狀況人員的手機號碼(或辦公電話號碼),必須為澳門地區的手提電話號碼,不接受非澳門地區的電話號碼。
14. 電郵*
填寫出版機構中負責或最了解圖書出版狀況的人員或羣組的電郵地址,對於選用電郵接收配號結果的出版者,該電郵會成為接收配號的途徑,請核對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無誤,如發現電郵接收上出現問題,請主動與本中心聯絡。
圖 書 資 料
15. 書名*
根據圖書書名頁或版權頁上的書名填寫(依國際標準,書名頁、封面、書脊及版權頁的書名應該一致,這樣將有助用戶迅速正確地檢索圖書資料),若圖書的正文為中文,只填寫中文書名;若圖書的正文為葡文或英文單一語種,只填寫該語種的書名;若圖書的正文為中葡/中英/葡英/中葡英對照,必須同時填寫該兩個或多個語種的書名,按正文先後次序填寫,中間以“=”相連(如:澳門歷史 = História de Macau = History of Macao)。
16. 著者*
著者是指對圖書內容負責的個人或團體,包括實際執筆寫作及參與著作者(如:著、繪、攝、編、譯、註等),此欄應填寫個人的姓名或團體的名稱,並列明其著作方式(如:梁實秋著或澳門中央圖書館編譯)。
17. 版次*
首次出版應填寫“1版”或“初版”,再版或修訂時應填寫“2版”、“再版”或“修訂版”。
18. 語種*
指圖書正文的語種,若一書正文只含單一語種者,在該語種前的方格內加“×”符號,若一書正文含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語種(如:中葡對照、中英對照、中葡英對照等),應按實際語種填寫。若各語種分冊出版,須分別填寫申請表。
19. 資料類型*
指出版品的資料類型,在適當的類型方格內加“×”符號。
20. 頁碼 / 數量單位*
填寫印有頁碼的總面數,通常以阿拉伯數字表示,若一書中出現兩組或兩組以上頁碼,應在它們之間加上 “+” 號(如:“10+260面” 或 “12+320+15面”);若一書以活頁形式出版,此欄應填寫 “活頁” 二字,然後再在括號中填上申請時的面數 [如:活頁(260)],以後可不斷添加,當此書出齊時,必須通知澳門國際標準書號中心,以便更新該項資料。
21. 隨書附送
填寫圖書內附加的附件及數量,如 “1隻光碟”、“1盒錄音帶” 或 “1冊教師手冊” 等。
22. 出版形式*
單行本 指以單一冊形式出版的圖書。
套 書 指多卷本,同一書名以上、下冊或多冊(如:第一、二、三……冊)形式出版且內容相銜接的圖書,可選擇下列二種形式申請:
1) 以整套書為銷售方式,建議只為整套書申請一個ISBN,應在“申請套書號”前方格加上“×”符號,並填寫 整套書的總冊數。
2) 以各分冊為銷售方式,建議為整套書的每一分冊申請一個ISBN,應在“申請套書中單冊書號”前方格加上“×”符號,並填寫相應的冊數和申請表(如:套書以三冊形式出版,需填寫三份申請表)。
23. 合作出版者
填寫合作出版者的名稱(如適用)
24. 產品形式*
出版品一般會以紙本或電子形式出版:
若以紙本形式出版,請在該書的裝訂形式方格前加上 “×” 符號,如 “平裝”、“精裝”及 其他訂裝形式出版(指線裝,騎馬釘等,請註明);
若以電子形式出版,電子書的出版形式一般會以“線上” 出版(即網上下載或線上閱讀)或附在“數字載體”(如光碟等)上的,當然也會因應科技及潮流的發展以“其他載體”形式出版(請註明),請在適當的方格前加上 “×” 符號,並在“格式:”註明電子書的格式(如PDF、ePUB等)。
多版本的出版:若出版品同時以不同裝訂形式出版,如同時出版精裝及平裝,又或者同時出版紙本及電子版本等出版情況,每個版本都需要個別申請一個書號及分別填寫一份申請表。以符合圖書不同產品形式的出版,有不同ISBN的規定。
25. 確實出版日期*
填寫圖書版權頁上所列明的確實出版年份和月份。
26. 確實發行日期*
填寫圖書的確實發行年份和月份。
27. 出版數量*
填寫該出版品的出版數量。
28. 印刷公司*
填寫本地或外地承印者的名稱
29. 印刷地區*
填寫承印的地區名稱
30. 定價/成本價*
填寫圖書的定價。
31. 配號領取方式*
選擇領取配號結果的方式,在適當的類型方格內加“×”符號,選擇使用電郵領取配號的出版單位會直接收到配號回覆單之電郵,如申請者選擇親臨領取,本廳會在適當時間通知出版者前來領取。
32. 是否同意公開個人聯絡資料*
選擇是否同意在全球註冊出版者(GRP)數據庫內公開個人聯絡資料,公司/機構聯絡資料不在此限。請在適當的類型方格內加“×”符號。
有關「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
- 澳門國際標準書號中心負責向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出版者分配國際標準書號 ( ISBN書號 ),為履行職責並配合國際標準書號ISBN總部 (一個位於英國的組織 )的規定,本中心會在接收出版實體(包括個人或組織)首次提交ISBN書號申請時收集其聯絡人姓名、電郵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及郵寄地址等資訊,並在每個後續申請期間更新該資訊。除了用於進行出版者註冊及相應的分配ISBN書號,同時本中心也會每年將這些出版資訊提交給國際ISBN總部,以便將其添至全球出版商數據庫(Global Register of Publishers database,簡稱GRP)中,該數據庫由ISBN總部管理,涵蓋全世界出版者ISBN書號的分配情況,詳情可瀏覽其網站http://www.grp.isbn-international.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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