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 * 为必须填写栏位
出 版 者 资 料
1. 出版者全名*(必须同时填写中文及葡文或英文)
出版者如为政府部门,请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图的名称填写;学校按教育暨青年局立案的名称填写;商业机构按商业登记的名称填写;民间组织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公证署公告的名称填写;个人按澳门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填写。
2. 是否首次申请国际标准书号*
指1999年12月20日以后是否首次申请ISBN,是者在“是”前的方格内加“×”,如属第二次及以后申请者,或需要更新出版者资料,可选择“否”。
3. 已登记的出版者编号
已登记的出版者请填写本中心发出的出版者编号。
4. 出版者归类*
在申请者所属的机构类型方格前加上“×”符号。
5. 地址*
按商业登记或公证署登记的地址填写,必须同时填写中文及葡文或英文。
6. 出版机构负责人姓名*
填写申请机构的负责人姓名,如政府部门的局长、副局长、厅长或处长等;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或教务/训导处主任;商业机构的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民间组织(指非牟利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等;以个人名义申请者应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姓名填写。
7. 职务*
填写负责人的职称,如局/副局/厅/处长、校/副校长、教务/训导主任、社/副社长、会/副会/理事/副理事长等。
8.机构电话*
填写出版机构的电话号码,必须为澳门地区的电话号码,不接受非澳门地区的电话号码。
9.机构电邮*
填写出版机构官方专用的电邮地址。
填写出版机构的电邮地址,对于使用网上服务的出版者,该电邮会成为网上办理申请程序中本中心联络申请者的主要途径,如有变动请即时更新。同时,该电邮地址将会刊登于澳门国际标准书号中心的《澳门出版者数据库》内。
10.机构网址
填写出版机构的官方网址(如适用)。
11.机构传真
填写出版机构的官方传真号码,必须为澳门地区的传真号码,不接受非澳门地区的传真号码。
12. 联络人姓名*
填写出版机构中负责或最了解图书出版状况的人员姓名,而不是负责印刷或不了解出版状况的联络人姓名。
13. 手机号码*
填写出版机构中负责或最了解图书出版状况人员的手机号码(或办公电话号码),必须为澳门地区的手提电话号码,不接受非澳门地区的电话号码。
14. 电邮*
填写出版机构中负责或最了解图书出版状况的人员或羣组的电邮地址,对于选用电邮接收配号结果的出版者,该电邮会成为接收配号的途径,请核对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无误,如发现电邮接收上出现问题,请主动与本中心联络。
图 书 资 料
15. 书名*
根据图书书名页或版权页上的书名填写(依国际标准,书名页、封面、书嵴及版权页的书名应该一致,这样将有助用户迅速正确地检索图书资料),若图书的正文为中文,只填写中文书名;若图书的正文为葡文或英文单一语种,只填写该语种的书名;若图书的正文为中葡/中英/葡英/中葡英对照,必须同时填写该两个或多个语种的书名,按正文先后次序填写,中间以“=”相连(如:澳门歷史 = História de Macau = History of Macao)。
16. 着者*
着者是指对图书内容负责的个人或团体,包括实际执笔写作及参与着作者(如:着、绘、摄、编、译、註等),此栏应填写个人的姓名或团体的名称,并列明其着作方式(如:梁实秋着或澳门中央图书馆编译)。
17. 版次*
首次出版应填写“1版”或“初版”,再版或修订时应填写“2版”、“再版”或“修订版”。
18. 语种*
指图书正文的语种,若一书正文只含单一语种者,在该语种前的方格内加“×”符号,若一书正文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语种(如:中葡对照、中英对照、中葡英对照等),应按实际语种填写。若各语种分册出版,须分别填写申请表。
19. 资料类型*
指出版品的资料类型,在适当的类型方格内加“×”符号。
20. 页码 / 数量单位*
填写印有页码的总面数,通常以阿拉伯数字表示,若一书中出现两组或两组以上页码,应在它们之间加上 “+” 号(如:“10+260面” 或 “12+320+15面”);若一书以活页形式出版,此栏应填写 “活页” 二字,然后再在括号中填上申请时的面数 [如:活页(260)],以后可不断添加,当此书出齐时,必须通知澳门国际标准书号中心,以便更新该项资料。
21. 随书附送
填写图书内附加的附件及数量,如 “1只光碟”、“1盒录音带” 或 “1册教师手册” 等。
22. 出版形式*
单行本 指以单一册形式出版的图书。
套 书 指多卷本,同一书名以上、下册或多册(如:第一、二、三……册)形式出版且内容相衔接的图书,可选择下列二种形式申请:
1) 以整套书为销售方式,建议只为整套书申请一个ISBN,应在“申请套书号”前方格加上“×”符号,并填写 整套书的总册数。
2) 以各分册为销售方式,建议为整套书的每一分册申请一个ISBN,应在“申请套书中单册书号”前方格加上“×”符号,并填写相应的册数和申请表(如:套书以三册形式出版,需填写三份申请表)。
23. 合作出版者
填写合作出版者的名称(如适用)
24. 产品形式*
出版品一般会以纸本或电子形式出版:
若以纸本形式出版,请在该书的装订形式方格前加上 “×” 符号,如 “平装”、“精装”及 其他订装形式出版(指线装,骑马钉等,请註明);
若以电子形式出版,电子书的出版形式一般会以“线上” 出版(即网上下载或线上阅读)或附在“数字载体”(如光碟等)上的,当然也会因应科技及潮流的发展以“其他载体”形式出版(请註明),请在适当的方格前加上 “×” 符号,并在“格式:”註明电子书的格式(如PDF、ePUB等)。
多版本的出版:若出版品同时以不同装订形式出版,如同时出版精装及平装,又或者同时出版纸本及电子版本等出版情况,每个版本都需要个别申请一个书号及分别填写一份申请表。以符合图书不同产品形式的出版,有不同ISBN的规定。
25. 确实出版日期*
填写图书版权页上所列明的确实出版年份和月份。
26. 确实发行日期*
填写图书的确实发行年份和月份。
27. 出版数量*
填写该出版品的出版数量。
28. 印刷公司*
填写本地或外地承印者的名称
29. 印刷地区*
填写承印的地区名称
30. 定价/成本价*
填写图书的定价。
31. 配号领取方式*
选择领取配号结果的方式,在适当的类型方格内加“×”符号,选择使用电邮领取配号的出版单位会直接收到配号回覆单之电邮,如申请者选择亲临领取,本厅会在适当时间通知出版者前来领取。
32.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联络资料*
选择是否同意在全球註册出版者(GRP)数据库内公开个人联络资料,公司/机构联络资料不在此限。请在适当的类型方格内加“×”符号。
有关「欧盟一般资料保护规范」GDPR:
- 澳门国际标准书号中心负责向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出版者分配国际标准书号 ( ISBN书号 ),为履行职责并配合国际标准书号ISBN总部 (一个位于英国的组织 )的规定,本中心会在接收出版实体(包括个人或组织)首次提交ISBN书号申请时收集其联络人姓名、电邮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邮寄地址等资讯,并在每个后续申请期间更新该资讯。除了用于进行出版者註册及相应的分配ISBN书号,同时本中心也会每年将这些出版资讯提交给国际ISBN总部,以便将其添至全球出版商数据库(Global Register of Publishers database,简称GRP)中,该数据库由ISBN总部管理,涵盖全世界出版者ISBN书号的分配情况,详情可浏览其网站http://www.grp.isbn-international.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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